為了平衡狂奔亂跳的煤價,2017年國家發改委又有新動作了。
近日國家發改委、鐵總與中煤協會三方合力推出一個“三四五”的長協方案。需要說明的是,此處說的“三四五”是本次的簽約主體,“三”即北京、太原、西安三大鐵路局,“四”即神華、中煤、陽煤、陜煤化四大煤企,“五”即華能、華電、國電、大唐、中電投五大發電企業。
受訪專家認為,這意味著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通過三方簽訂相關協議,對產運需三方中長期合同加以約束和保障,從而力保煤電長協執行到位。中煤協會1月16日發通知稱,分別與鐵路、電力等行業牽頭部門開展了合同核實工作。
此前煤炭上下游行業的配合并不默契,直到前不久國家發改委才與中煤協會、中電聯、中鋼協就推進重點供煤和用煤企業共同參與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工作達成一致,并發布《關于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稱,動力煤價格綠色區域(正常區間)上限設定為570元/噸,超過該價格便有可能引發政策調整。
三方互保協議
煤炭、鐵路、電力三方的戰略合作近日又有新進展,中國鐵路總公司與其所屬的北京鐵路局,分別和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五大發電集團,共同簽訂2017年煤炭中長協產運需三方鐵路運輸互保協議。
根據協議約定,2017年鐵總通過北京鐵路局向五大發電集團發送重點長協煤炭共計700萬噸。此次協議,還特別是細化了違約承擔的經濟責任,以提高協議約束力。“下一步,鐵路總公司將組織有關鐵路局,進一步加強運輸組織,提高運輸質量和效率,全力確保合同兌現。”中鐵總公司副總經理李文新稱。
據了解,除北京鐵路局外,鐵總所屬的太原、西安鐵路局也先后與神華、中煤、陜煤和華能、華電、國電、大唐、中電投五大發電集團,共同簽訂2017年煤炭中長協產運需三方鐵路運輸互保協議。
合同的關鍵在于執行。“煤炭企業要精心組織均衡生產,確保必要的裝車資源;電力企業要做好接卸車,保證合理庫存水平;鐵路部門要做好銜接,在運力上予以優先保障;相關行業協會要加強協調服務和行業自律,妥善解決好各類問題。”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簽約會上強調,將把保障合同執行作為推進煤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工作來抓。國資委副主任孟建民指出,協議的簽訂有利于煤、電兩個行業共同抵御社會風險。
此前,國家發改委一直在想方設法積極推動大型煤炭供需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才導致上述三方互保協議的簽署。
從某種意義而言,如何優化資源配置同樣也是“去產能”的要義之一。2016年2月5日,國務院在發布《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后,僅1天時間,就發布了《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凸顯了鋼鐵和煤炭行業去產能、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等任務的緊迫性。《意見》要求,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
據了解,2016年我國焦煤產量在逐月降低,尤其是進入下半年以后每月都有11%的降幅,雖然國家為保證冬季供暖逐步放開了276工作日的限制,但焦煤的限產政策依舊沒有改變,短缺形勢不斷惡化,源于焦炭產量受制于環保及焦煤供應有限等因素的影響。
對比數據不難看出,2016年我國焦炭產量4.46億噸,與上一年基本持平,但尚未徹底改變焦炭短缺的現狀,焦煤的供應短缺出現小幅縮小的趨勢沒變。“全國的煤炭產量在2016年得到有效控制。”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年前在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后接受采訪時說,2016年全年煤炭2.5億噸的目標任務超額完成,但2017年的情況要復雜一些。
去產能阻力加劇
“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仍是今年工作的重點。”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年前稱,2017年中央企業要化解煤炭過剩產能2473萬噸。
與此同時,各地方兩會也積極傳出對去煤炭產能的表述。山西省的政府工作報告稱,“三去一降一補”是2017年的首要工作重點,去產能繼續加碼,采取減量置換、減量重組、提高單產、減人增效等措施,關閉退出煤炭產能2000萬噸左右;湖北更是首個提出在兩年內關閉全部煤炭生產企業,退出1200萬噸的產能,而河南、河北、吉林、云南設定的2017年煤炭去產能目標分別為2000萬噸、742萬噸、314萬噸、154萬噸。
不過,去產能并非只是說“去掉”就能“去掉”的,而是需要打一場“持久戰”。事實也是如此,自2016年初以來中央一直要求銀行部門對“僵尸煤炭企業”停止輸血,但實際效果并不好。
2017年將如何處置“僵尸企業”,肖亞慶坦承,要大力推進“僵尸企業”處置和虧損企業治理,努力止住“出血點”。2017年完成鋼鐵、煤炭、有色金屬、船舶制造、煉化、建材和電力等行業300戶“僵尸企業”處置任務。
記者注意到,在如何去產能的問題上,國務院出臺的《意見》還鼓勵煤炭企業自主開展兼并重組。自2016年以來,煤炭行業共有4家國企上市公司涉及并購重組事件,分別為西山煤電、冀中能源、云煤能源、平煤股份。
“要改革就少不了陣痛。”分析師徐向春向記者表示,不管是鋼鐵業還是煤炭業去產能,成績并非如同數據看起來那么好看。“盡管2016年第一年成績很大,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徐向春說。以鋼鐵去產能為例,長期停產產能(1年以上)和地條鋼占大多數(約70%),在產產能比例不高,影響了去產能效果,此外還存在違規新建項目,僵尸企業退出問題尚未有效解決。尤其是當鋼價大幅上漲,鋼廠經營狀況好轉,地方政府和企業去產能積極性就會下降,去產能阻力增大。
據記者了解,煤炭也一樣,一些長期停產或閑置的煤炭產能被列入各地的去產能目標中,這些本來就無效的產能,“去掉”十分容易。但隨著去產能企業停產、關停,職工如何再就業也成為焦點。事實上,去產能所帶來的職工再就業問題已成為中央所關注的重點問題。從2016年開始,中央財政就已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用于職工分流安置。
“化解產能過剩造成一部分職工被分流安置,僅煤炭系統就涉及約有130萬人。”人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公開透露。據了解,不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出臺了多個穩定分流職工安置的相關政策,“如何安置好每個職工仍然是一個較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