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灣地區薄壁矩形鋼管作出第四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2017年5月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臺灣地區的薄壁矩形鋼管(Light-Walled Welded Rectangular Carbon Steel Tubing)作出第四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將會導致涉案產品的傾銷以40.97%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7306.61.5000項下的產品以及原稅則號 7306.60.5000項下的產品。

  1989年3月27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臺灣地區的薄壁矩形鋼管發布反傾銷征稅令。2000年8月22日,繼對臺灣地區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第一次延長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征稅令。2006年8月9日,繼對臺灣地區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第二次延長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征稅令。

  2012年2月2日,繼對臺灣地區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美國第三次延長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征稅令。2017年1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臺灣地區的薄壁矩形鋼管啟動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7年1月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對上述涉案產品啟動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立案調查。2017年4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決定進口自中臺灣地區的薄壁矩形鋼管適用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