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記者從林州市工商局獲悉,林州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2016年全年共接受咨詢投訴1226起,投訴熱點主要是旅游、家電、日用品類。
“我們對市民賈某銷售假冒商品案件進行了處理。”據林州市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4月19日,該局經檢隊接到舉報,反映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鋼板。為進一步查清事實,該局迅速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當事人賈某于2016年4月19日從河北省購進五批鋼板到林州市銷售。其中四批鋼板標牌上標有“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及其注冊商標“上黨”商標圖案,以及牌號規格等。另一批鋼板上打印有注冊商標“YA”商標圖案,其標牌上標有“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共3.267噸。該批鋼板分別經商標所有權人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及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確定該批鋼板均為假冒鋼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和執行標準》的裁量辦法,質監部門沒收了賈某侵權商品鋼板15.095噸,并罰款43448.8元,上繳國庫。
2016年3月4日,林州市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安全檢查時發現林州市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車用氣瓶充裝,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結合《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取締了該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充裝LNG的行為;并給予其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據了解,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林州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2016年全年共接受咨詢投訴1226起,其中電話咨詢投訴820起,現場投訴16起,網絡投訴334起,市長熱線轉辦56起,投訴熱點主要是旅游、家電、日用品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