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鋼鐵工業調整升級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重點強調了鋼鐵行業去產能、促整合、調結構等主要思路。其中,在促進兼并重組方面,提出將進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力度,推動行業龍頭企業實施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形成若干家世界級一流超大型鋼鐵企業集團。
“目前我國鋼鐵企業數量眾多、高度分散,是造成行業惡性競爭的主要因素。”天風證券高級宏觀分析師宋雪濤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十二五”期間,我國前10家鋼鐵企業產業集中度由2010年的49%降至2015年的34%,產業集中度不升反降。
《規劃》提出的十大重點任務中第一項就是積極穩妥去產能、去杠桿,為使去產能任務切實達到預期效果,《規劃》提出要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的原則,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和法治辦法,重點做好嚴禁新增產能、依法依規去產能、推動僵尸企業應退盡退三方面工作。
第一是關于嚴禁新增產能。去產能要切實取得成效,基礎在于要防止一邊化解過剩產能、一邊仍在違規新增產能,要堅決杜絕產能“邊減邊增”。
第二是關于去產能中“去誰”的問題。鋼鐵行業去產能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不搞簡單分攤、“一刀切”,重點是去除兩類產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產能和落后產能。同時,考慮到“僵尸企業”占用社會資源、低價銷售沖擊市場,擾亂經濟秩序,《規劃》提出要將其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牛鼻子”,應退盡退。
第三是關于依法依規去產能的問題。依法依規去產能重點就是要對達不到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規劃》對于資不抵債、債務違約的企業,強調要通過破產重整、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多種方式加快處置。對于技術裝備先進、產品有特色、有市場的企業要多采用破產重整和債務重組的方式處置。對于其他資不抵債企業,要堅決不搞“拉郎配”式的重組,該破產清算的要堅決依法破產清算,推動企業整體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