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0年以前不達標鋼鐵產能全部退出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8年,粗鋼產能控制在2500萬噸以內,確保完成壓減粗鋼產能453萬噸以上、煉鐵產能125萬噸,落后產能全部淘汰,低效產能基本出清,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布局基本合理、結構明顯優化、內生動力明顯增強,產品質量顯著提升,企業經濟效益明顯改善,綠色發展明顯見效。

  《意見》明確,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有關業務。對違法違規建設的予以嚴肅問責;加大落后產能排查力度,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2020年以前,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要依法依規全部退出;對停產半停產、長期虧損、資金鏈斷裂、扭虧無望的企業,要作為退出重點,引導實施整體退出,重點推動玉溪、曲靖等鋼鐵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和改造升級,退出部分過剩產能;鋼鐵產能退出須拆除相應冶煉設備,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并限時拆除;設立國際產能合作專項資金,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結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通過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搬遷轉移部分產能,實現互利共贏。

  《意見》提出,要加大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力度,實施節能環保改造升級,推動智能制造,升級產品標準,發展精深加工產品,促進企業產品升級;重點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率先使用鋼結構,積極引導民居住宅建設使用鋼結構;扶持龍頭企業,推動建立鋼結構建筑產業聯盟,積極發展與鋼結構配套的節能環保新型和綠色建筑材料,加強鋼結構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鋼結構建筑主體和配套設施從設計、生產到安裝的完整產業體系。

  同時,《意見》指出,按照國家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獎補資金政策,我省按照1∶1的比例給予資金配套;制定和落實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等政策,合理安排分流職工,維護其合法權益;嚴格依法處置環保不達標鋼鐵企業,完善鋼鐵行業主要污染物在線監控體系,加大能源消耗執法檢查力度;把化解鋼鐵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禁止新增產能落實情況等作為落實重大決策事項納入各級政府考核體系,建立完善舉報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對工作開展不力、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和部門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