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千億去產能紅包領取辦法

  在中央定調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之后,6月14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中央財政1000億元支持去產能的專項獎補資金的管理辦法,確定了“早退多獎”的原則,鼓勵企業“去產能”。

  同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在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6年度中央獎補資金也已向地方撥付到位,鋼鐵、煤炭化解過剩產能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財政部印發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稱,這項專項資金是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推動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獎補資金。

  今年國務院確定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的規模為1000億元,5月中旬財政部稱這筆資金已經撥付了276.43億元,支持地方地方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6月14日,李樸民稱,這筆資金已經向地方撥付到位。

  6月14日根據《辦法》,專項獎補資金撥發對象分別為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獎補標準按預算總規模與化解過剩產能總目標計算確定,鋼鐵、煤炭行業專項獎補資金按照兩行業需安置職工人數等比例確定。

  李樸民稱,近日,各有關省區市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都已制定完畢,明確了本地區“十三五”期間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工作安排和目標任務。28個省級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還完成了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此次《辦法》為了鼓勵地方和中央企業盡早去產能,按照“早退多獎”的原則,在計算年度化解過剩產能任務量時,2016-2020年分別按照產能的110%、100%、90%、80%、70%測算。

  此舉意在鼓勵地方政府和央企在今年加大去產能力度。

  此次專項獎補資金分為基礎獎補資金和和梯級獎補資金。其中,基礎獎補資金占資金總規模的80%,結合退出產能任務量(50%)、需安置職工人數(30%)、困難程度(20%)等按因素法分配。

  梯級獎補資金占資金總規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業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完成情況掛鉤,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量的省份、中央企業,按基礎獎補資金的一定系數實行梯級獎補。

  目前,國家建立了由25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有關部門和單位還在工作層面建立了定期溝通會商機制。

  李樸民介紹,相關部門圍繞落實和細化國發6號、7號文件精神,制定印發了獎補資金、財稅、金融、職工安置、國土、環保、質量、安全等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政策文件體系。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粗鋼產量近8.04億噸,同比下降2.33%,出現了自1981年來的首次年度下降。國務院明確未來五年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

  在煤炭去產能方面,國務院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3年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