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近日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提出,到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區內及主要人口密集區周邊石化、鋼鐵、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山東省將通過區域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引導產業布局優化。其中,核心控制區內禁止新建污染大氣環境的生產項目,已建項目逐步搬遷,其他設施污染物排放應滿足核心控制區排放限值要求;重點控制區新建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必須滿足重點控制區排放限值要求。
同時,山東省將落實主體功能區劃,制定實施差別化準入政策。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合理預留“清風廊道”。根據生態環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和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對全省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嚴格實施環境容量控制制度,空氣質量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且連續三個月同比惡化的區域,實行涉氣建設項目環保限批。
山東省在新的行動計劃中提出,到2017年環境空氣質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重污染天氣持續減少,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污強度較2013年下降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