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擬今年出臺法規限制煤炭產量

據印尼《雅加達郵報》7月5日報道,印尼能源礦產資源部擬于今年出臺行政條例限制煤炭產量。制訂該法的初步考慮為:自2019年起年煤炭總產量不得超過4億噸,且須優先滿足國內需求。政府的該項法規將于今年出臺,有利于做足宣傳,予企業更多時間適應和準備,因2019年是政府3萬5千兆瓦電站計劃的收官之年,屆時國內煤炭年需求量將達到2.4億噸,遠超過去年1.24億噸的需求量。該部礦產項目監管主任賽睿表示,為實現減產目標,政府將為煤炭企業規定生產配額。國家煤炭公司總裁阿拉維安認為,限產有助于提高國際煤炭價格,也有助于維持印尼國內煤炭資源的可持續性開采,若不加控制,二、三十年后印尼將依賴煤炭進口。

印尼為世界最大熱燃煤生產國,去年煤炭總產量4.34億噸,超出計劃產量0.15億噸,其中1.24億噸用于國內生產,3.1億噸出口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