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山西出臺《化解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我省將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妥善處理違規產能,嚴禁這四個行業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新增產能。
根據方案,全省將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投資管理規定和產業政策,加強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焦化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予以核準。
上述四行業中,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在建的違規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如果某項目確實有必要建設,必須符合布局規劃和環境承載力要求,或者滿足等量或減量置換原則,并按要求及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記者了解到,對于隱瞞不報的在建違規項目,一經查實,立即停建,金融機構停止發放貸款,國土、環保部門依據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對涉及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問題的予以嚴肅查處,對監管不力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除了遏制,山西省還將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在提前兩年完成“十二五”期間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2013—2017年,淘汰落后產能鋼鐵670萬噸以上、焦化18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能力)350萬噸以上。
省經信委人士告訴記者,淘汰落后產能做得好的地市與企業將享受相關政策傾斜。未完成任務的,不僅要問責相關責任人,還將依法依規吊銷相關證照,并采取斷電、斷水等強制性措施。山西省還將嚴格執行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和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差別水價政策,對超過用水定額的企業同時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