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1月27日消息,臺灣中鋼投資的越南臺塑河靜鋼鐵廠去年4月排污造成當地嚴重環境事故,沖擊民眾生計與生活。越南當局日前公布相關人士的懲處辦法,其中資源與環境部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遭革職。
越南官方媒體報導,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和資源與環境部黨委配合追查相關人士的責任后,日前以“缺乏管理能力與具有與臺塑環境事故的關聯責任”為由,針對4位官員進行懲處。
越南中部河靜至順化等省分去年4月中旬出現魚群死亡
報道稱,越南資源與環境部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遭革職與調職,隸屬環境總局的2名處長和1名副處長則受“譴責”、“警告”或調職等處分。但報道未公開遭懲處官員的姓名。
根據越南政府職員處分規定,一般公務員紀律處分形式包括“譴責”、“警告”、“減薪”和“離職”4類;官員紀律處分形式則包括“譴責”、“警告”、“減薪”、“降級”、“革職”和“離職”6類。其中,“譴責”屬最輕處分,“離職”則屬最重處分。
越南中部河靜至順化等省分去年4月中旬出現魚群死亡,大量死魚浮上海岸,導致漁民捕撈活動、養殖業與旅游業等受到嚴重沖擊,民眾的生活與生計受影響。社會輿論認為是越南史上最嚴重的環境事件。
涉及臺塑環境事故,越南河靜省6名地方官員與干部此前也受“譴責紀律形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