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日表示,發改委和工信部日前聯合出臺《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自1月1日起,對鋼鐵行業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階梯電價政策,提高鋼鐵行業高耗能成本。
根據文件內容,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鋼鐵行業限制類、淘汰類裝置所屬企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差別電價,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其中:淘汰類由每千瓦時加價0.3元提高至每千瓦時加價0.5元;限制類繼續維持每千瓦時加價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中化解任務的鋼鐵企業電價參照淘汰類每千瓦時加價0.5元執行。
同時,文件明確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在上述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實施力度,提高加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