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鋼供給側改革試驗:政府與市場的求衡博弈

  今年煤鋼去產能政策迅速見效,政府的有形之手起到決定性作用,似乎仍困囿于行政過度干預微觀經濟繼而觸發“市場失靈”的怪圈。

  縱觀供給側改革的開局之年,煤鋼去產能政策迅速見效,但似乎仍困囿于行政過度干預微觀經濟繼而觸發“市場失靈”的怪圈。

  “在產業供需矛盾突出的極端情況下,政府短期內采取限制生產的行政手段能夠較快見效。但‘276個工作日制度’只是靜態控制,沒有考慮到動態因素,如煤炭需求的實時變化以及局部地區的用量差異。”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對記者表示:“可以依據環保、能效、安全等標準設置準入門檻,來代替設置天數產能規定。”

  鋼鐵方面,“今年各地并沒有切實按照市場和法律法規的手段去淘汰產能,更多是依靠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命令。”趙喜子說。

  政府的有形之手無疑對今年去產能起到決定性作用,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看來,“化解產能必須主要依靠市場機制對過剩產能實現市場出清,這是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的重中之重”。

  站在全產業結構性調整的角度,體系化的供給側調節制度仍待培育。縱向來看,“煤炭仍是當前最主要的能源上游,其變化會牽涉到下游供電、鋼鐵、玻璃(1264, 38.00, 3.10%)等諸多工業產業,需要更全局化、上下游聯動地考慮。”林伯強說。

  橫向來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僅有去產能,還應該包含企業體制、產權多元化、法律法規等多維度的結構性調整,去產能只是當前產能矛盾突出時的重要抓手,接下來要在提升行業效率、準入門檻等方面完善,發揮市場出清作用。”

  黃群慧則認為,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時,不能只關注產能過剩、庫存高、企業負債高和成本高等供給側存在的問題本身,而忽視了背后結構性矛盾,應找到供給側問題解決的根本路徑。此外,過于機械地理解“三去一降一補”,看不到這五方面之間的有機聯系,機械地將每項任務指標化,層層分解,最終有可能對當地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展望明年,去產能仍是煤鋼行業的主基調。上證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2017年煤炭去產能的量仍有可能在1.5億至2億噸之間。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完善276個工作日產能儲備制度、減量置換和產能交易制度、煤炭最低和最高儲備制度、中長期合同制度和平抑煤炭價格異常波動機制等。

  根據《鋼鐵工業調整升級規劃(2016-2020年)》,若按今年已淘汰4500萬噸量計算,未來四年仍有0.55億至1.05億噸的去產能任務量。

  而據新華社公布的最新消息顯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近日聽取了國務院關于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和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工作的匯報,針對調查發現的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地條鋼”、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邊批邊建鋼鐵項目,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嚴厲追責問責,并公開通報調查處理結果。

  顯然,煤鋼去產能仍道阻且長。但這場改革還有著比完成去產能目標更重大的意義,那就是通過反思政府與市場在改革試驗中的進退得失給未來農業等更多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鏡鑒,其背負的機制再造與生態重構使命也將助力中國工業經濟的二次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