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風電規劃》”)。《風電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我國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要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確保達到4200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6%。“三北”地區要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
《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布
《風電規劃》寫明要加快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能資源。按照“就近接入、本地消納”的原則,發揮風能資源分布廣泛和應用靈活的特點,在做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工作的基礎上,加快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能資源規模化開發。結合電網布局和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考慮資源、土地、交通運輸以及施工安裝等建設條件,因地制宜推動接入低壓配電網的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推動風電與其它分布式能源融合發展。到2020年,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電新增并網裝機容量4200萬千瓦以上,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以上。
《風電規劃》強調,要有序推進“三北”地區風電就地消納利用。棄風問題嚴重的省(區),“十三五”期間重點解決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問題。風電占比較低、運行情況良好的省(區、市),有序新增風電開發和就地消納規模。到2020年,“三北”地區在基本解決棄風問題的基礎上,通過促進就地消納和利用現有通道外送,新增風電并網裝機容量3500萬千瓦左右,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35億千瓦左右。《風電規劃》指出,要利用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優化資源配置。借助“三北”地區已開工建設和已規劃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統籌優化風、光、火等各類電源配置方案,有效擴大“三北”地區風電開發規模和消納市場。“十三五”期間,有序推進“三北”地區風電跨省區消納4000萬千瓦(含存量項目)。利用通道送出的風電項目在開工建設之前,需落實消納市場并明確線路的調度運行方案。
此外,《風電規劃》還強調,要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建設。重點推動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的海上風電建設,到2020年四省海上風電開工建設規模均達到百萬千瓦以上。積極推動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風電建設。探索性推進遼寧、山東、廣西等省(區)的海上風電項目。到2020年,全國海上風電開工建設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力爭累計并網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
鋼管用量將增長
記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間,風電新增裝機容量8000萬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新增容量400萬千瓦以上。按照陸上風電投資7800元/千瓦、海上風電投資16000元/千瓦測算,“十三五”期間,風電建設總投資將達到7000億元以上。“未來國家將加大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重點推動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海上風電建設。據分析,風電電力建設力度加大,將有序拉動鋼材需求,其中電力行業用管需求占比約在5%~7%,預估每年將拉動鋼管用量在400萬~500萬噸左右。”分析師初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