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官司未了重慶鋼鐵又遇20億訴訟
三季報顯示,公司負債高達359.68億;控股股東今年已財務資助近6.9億
去年巨虧數十億元,今年前三季度又虧損逾30億元的重慶鋼鐵經營狀況本就不容樂觀,如今又恐因巨額訴訟賠償而雪上加霜。
重慶鋼鐵11月29日公告稱涉及重大訴訟:重慶中節能三峰能源公司(以下簡稱中節能三峰)起訴重慶鋼鐵與其控股股東重鋼集團,涉及金額近20億元。
重慶鋼鐵證券事務代表彭國菊告訴記者:“目前公司正積極與中節能三峰進行溝通,力求通過協商和解,解決此項訴訟糾紛,避免對簿公堂。”
實際上,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已停牌半年的重慶鋼鐵,還面臨著其他幾起重大訴訟事項,所涉金額從數千萬元至上億元。彭國菊向記者表示,“尚在審理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目前不好預判。”
和控股股東共同被告
11月29日,重慶鋼鐵發布公告稱,于近日接到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據悉,原告中節能三峰的訴訟要求為:判令重慶鋼鐵和重鋼集團連帶向其支付加工電費款11.17億元、支付補償款1.25億元、支付違約金6.89億元(暫計至2016年6月30日),共計19.3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節能三峰由重鋼集團、中節能投資公司和重慶中節能于2009年2月共同投資成立,采用來料加工模式,在重慶鋼鐵保證鋼鐵系統正常生產的前提下,由重慶鋼鐵將鋼鐵生產過程中富余的高、焦爐煤氣和余熱免費供應給中節能三峰,中節能三峰所產生的電力全部用于鋼鐵生產,重慶鋼鐵向其支付相應的加工費。
重慶鋼鐵公告稱,合資項目建設以來,均達到了雙方協議確定的高、焦爐煤氣供氣率要求。但由于“十三五”以來國家新環保法的相關減排要求,導致其高爐煤氣剩余量大幅減少,無法滿足原協議的要求。同時,由于國內鋼鐵產能嚴重過剩,市場競爭加劇等因素,重慶鋼鐵主導產品出現虧損,被迫壓縮產能,由此也導致達不到協議要求。
實際上,重慶鋼鐵經營狀況不樂觀已有時日。2016年三季報顯示,重慶鋼鐵期內營收36.85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36.59億元,負債高達359.68億元。
11月29日晚間,重慶鋼鐵公告稱,接受控股股東重鋼集團1億元財務資助,截至目前,重慶鋼鐵年內已接受重鋼集團6次財務資助,累計6.86億元,超過2015年年報披露的重慶鋼鐵凈資產39.88億元的10%。
而此次,重慶鋼鐵和重鋼集團共同成了被告。有分析認為,訴訟結果如對上市公司不利,產生的損失可能由控股股東重鋼集團一力承擔。對此,重慶鋼鐵證券事務代表彭國菊向記者表示并不清楚。
尚有多起未結訴訟
記者注意到,截至上述公告日,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彭國菊告訴記者,“目前公司正積極與中節能三峰進行溝通,力求通過協商和解,解決此項訴訟糾紛,避免對簿公堂。”至于溝通進展情況,彭國菊表示,“暫不知情,是(公司)高層在進行溝通。”
重慶鋼鐵公告中則表示,前述導致其無法滿足原協議的事由(國家新環保法的出臺、鋼鐵產能過剩導致其被迫壓縮產能等),均屬明顯的“情勢變更”事項。重慶鋼鐵認為中節能三峰的本次訴訟主張顯失公允,故對其對加工費的計算方式和對補償、違約金未予認同。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潘錦律師分析稱,就本案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若新環保法的出臺導致合同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這種情況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不構成違約,不用承擔違約責任;不過產能過剩、市場競爭等因素導致被迫壓縮產能屬于正常的市場風險,或將不會被認定為“情勢變更”。
值得注意的是,重慶鋼鐵作為應訴方,還涉及多起其他重大訴訟事項。包括和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涉及金額近2億元);和北京世紀源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買賣合同糾紛,涉及金額近9000萬元)等。
“本次訴訟目前還不知道會不會開庭,若達成和解或訴訟有其他新進展,公司到時會公告。”彭國菊向記者表示,“訴訟時間會有多久也不清楚,但我認為對公司今年的財務報表應當不會有影響;其他尚在審理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也不好預判。”
截至發稿,記者多次嘗試采訪本次訴訟原告方中節能三峰,但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此外,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重慶鋼鐵股票已于今年6月2日停牌,至今已有半年。根據披露信息,重慶鋼鐵擬將鋼鐵業務全面剝離,同時收購整合剝離后的渝富集團100%股權。11月29日,重慶鋼鐵公告稱重組工作仍在籌劃中。“重組進展我也不清楚,無法透露。具體復牌時間也拿不準。”彭國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