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山西焦煤集團與河鋼、首鋼、鞍鋼、寶鋼、馬鋼、華菱鋼六大鋼鐵集團在京簽訂了2017年煉焦煤中長期合同。這是繼前期神華、中煤能源與五大電力集團簽訂動力煤中長期合同后又一領域的重大突破。
簽約儀式上,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鼓勵支持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對于簽訂中長期合同并誠信履約的企業,有關方面將在運力上予以優先保障,在安排先進產能釋放時予以傾斜;對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將予以積極協調,盡量減輕煤鋼雙方損失;將加強相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營造合同執行的良好社會環境。
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鋼鐵煤炭出現價格過快上漲的情況,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鋼鐵煤炭價格的大幅度上漲。雙方此時簽訂中長期合同,表明了對市場走勢的理性判斷,表明企業更加注重中長期戰略性利益,通過溝通和協商,實現互利共贏。
據介紹,協議雙方商定了“基準價加級差”的靈活定價方式,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對數量大、運距遠、還款快的客戶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其中,基準價較充分反映了煤礦的生產成本和用戶的承受能力,兼顧了雙方利益訴求,可以有效減少分歧矛盾,具有較強的可執行性。
從國際經驗看,大宗物資交易采取中長期合同是通行做法。電煤和煉焦煤中長期合同的簽訂,不僅實現了與國際大宗物資交易規則的實質性接軌,同時也有利于上下游企業生產組織,減少供需波動,穩定市場預期;有利于優化運力配置,減少運輸資源浪費;有利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序實施去產能;有利于降低企業和社會成本,提高整體經濟效益,實現煤鋼運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