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試點鋼鐵水泥排污許可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提出規范有序發放排污許可證,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責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昨日就方案的相關內容接受記者采訪。

  問:實施方案重點要解決哪些方面的問題?

  答:通過改革污染物排放許可制,一是要建立精簡高效、銜接順暢的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體系。

  二是推動落實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對企事業單位排放大氣、水等各類污染物進行統一規范和約束,實施“一證式”管理,要求企業持證按證排污,開展自行監測、建立臺賬、定期報告和信息公開,加大對無證排污或違證排污的處罰力度,實現企業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

  三是規范監管執法,提升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推行“一企一證”、綜合許可,將環境執法檢查集中到排污許可證監管上。

  問:企事業單位如何通過排污許可證落實環境保護責任?

  答:排污許可證將成為企事業單位生產運行期間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和接受環保部門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可以說,企事業單位排放水和大氣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許可證上予以明確。

  首先企業要按證排污。第二是實行自行監測和定期報告。第三是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

  問:發放排污許可證如何做到規范有序?

  答:一是要明確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

  二是在實施步驟上分行業、分階段推動。2016年底,率先在火電、造紙兩個行業推動排污許可改革,同時在京津冀試點地區開展鋼鐵、水泥行業,在海南開展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試點,為全國實施奠定基礎。2017年要對大氣十條、水十條確定的重點行業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

  三是在組織形式上體現國家統籌、地方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