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省環保廳日前發布了《關于河北省鋼鐵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在執行河北省《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全省域內鋼鐵行業執行國家標準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公告稱,執行鋼鐵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區為11個地級市及下轄縣區,辛集市、定州市。
在執行時間上,新建企業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受理的鋼鐵行業建設項目分別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我省《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嚴于國標特別排放限值的指標或者國標中無對應指標的,執行地方標準相應排放限值。
公告對現有企業顆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為:2017年9月1日起,現有鋼鐵企業中燒結(球團)、高爐煉鐵、煉鋼、軋鋼工序顆粒物排放限值分別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9月1日起,現有鋼鐵企業中燒結(球團)、軋鋼工序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別執行《鋼鐵-2-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
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9月1日起,現有鋼鐵企業中燒結(球團)、高爐煉鐵、軋鋼工序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
公告要求,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審批所有新建鋼鐵項目,按照“三同時”制度進行管理,確保滿足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現有鋼鐵企業不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現行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及規定,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