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債轉股、破產“三部曲”不是鋼企的必然選擇

  標準普爾全球普氏分析師李紅梅最近有一段針對中國鋼鐵行業的表述,稱中國鋼企“能合并的就合并,合并不了的會去問銀行能不能債轉股,如果這也不行,就會選擇最后手段——破產。”

  這段表述被迅速匹配出相應的案例,寶鋼、武鋼正在執行合并,中鋼集團已大致敲定債轉股方案,東北特鋼破產重組計劃也有分曉。在此基礎上適當延伸,不難發現本鋼、鞍鋼、首鋼、河鋼、渤鋼等均有類似預期——優質資產合并、次優資產債轉股、垃圾資產破產,構成了鋼鐵行業脫困“三部曲”。

  實際情況遠比“三部曲”復雜,事實上,大部分鋼企并不具備合并整合能力,也無法與銀行及債券持有人等債權人達成債轉股協議,當然也不希望破產。在目前對外抗辯針對中國鋼企發起的反傾銷運動,對內實施行政去產能的背景下,“三部曲”不足以描述鋼企全貌,只反映出一個夾雜著行政干預和市場力量的典型現象。

  案例并不鮮見。例如渤海鋼鐵就1900億元債務問題與百余家債權人展開數論談判,包括天津國資系統在內的各級行政力量深度斡旋,達成了初步解決方案。即其中500億元債務由渤鋼原下屬公司承接,600億元債務嘗試債轉股,剩余800億元債務留存核銷。即便如此,以銀行為主的債權人并不十分買賬,接受前述方案意味著將有總計數百億元的潛在損失,從而令方案充滿不確定性,全盤推翻也并非不可能。此時,合并、債轉股、破產都不是能讓渤鋼與債權人同時接受的方案,渤鋼也并未按照這一路徑解決債務問題。

  海鑫鋼鐵(現“山西建龍”)則是另外一個案例,有足夠證據表明,海鑫鋼鐵曾一度萌生破產重組意向,但并不被債權人接納。在債權人看來,海鑫鋼鐵破產對他們造成的損失更慘重,維系現狀反而相對更好。與之相反的是,東北特鋼在面對債券持有人多番施壓之后曾表示,維系經營是償還債務的必要保障,不贊同債券持有人提出的破產要求。

  之所以會出現債權人對破產問題截然不同的看法,主要是因為債務規模有別。渤鋼、中鋼債務規模龐大,背書資產有限,債權人不能確認通過破產重組可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而東北特鋼債券規模相對有限,債券持有人相信破產可挽回大部分損失。實際操作中可能會出現偏差,畢竟解決債務問題本身就充滿博弈和妥協,債務人必須承認債務,債權人也必須接受債務人不具備全額還本付息能力的現實;或者說,相當一部分債務纏身的鋼企與債權人之間的矛盾難以調和,單純靠市場力量糾偏,大概率兩敗俱傷。

  更多的案例則是,鋼企在市場行情與政策導向之間頻繁“炒短線”或者打擦邊球。表現形式上,政策施壓便停產休整,鋼價略一反彈即馬上復工,這類案例折射出的邏輯是,鋼鐵行業尚未慘到必須立即實施手術式的去產能,至少大部分鋼企是可以支付人力成本的,這是鋼企與各方談判的籌碼,包括債權人。

  因此,合并、債轉股、破產均是個別案例,遠非整個鋼鐵行業的共同選擇。事實上,除政策層面強力推進鋼企大規模整合重組引致的合并預期外,債轉股和破產在技術層面注定只是特事特辦的個案,鼓勵所有鋼企通過債轉股脫困,本身會陷入另外一個困境,可能會招致更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