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今天就《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兑庖姼濉诽岢觯ㄟ^加大資金支持、落實價格政策、實施差別信貸等多項措施,對能耗、環保、安全生產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意見稿》提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基礎上,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加嚴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推動建立法治化、市場化產能退出機制,爭取到2020年再退出一批產能,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意見稿》明確,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能耗、環保、安全生產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能耗方面。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對達不到大氣、水、固體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超總量排污的產能,實施連續按日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質量方面。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安全方面。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對未達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及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政策措施方面,《意見稿》要求,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能源資源價格。
《意見稿》明確,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未按期退出產能的企業,嚴控新增授信,壓減存量貸款,從融資方面督促企業盡快退出產能。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
《意見稿》強調,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發揮就業補助資金等作用,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系接續和轉移,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增強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