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對鋼鐵行業安全生產“六查”

  從6月份至年底,我省在鋼鐵聯合、冶煉企業(不含鑄鋼、鑄鐵等鑄造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六個方面內容:一是《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管理、重要設備和產能情況;二是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否達到三級及以上等級;三是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四是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是否使用固定式龍門鉤;五是人員聚集場所(包括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設置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六是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及《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414)標準要求。

  專項行動分為企業自查階段、市縣執法專項行動階段和省安監局聯合執法檢查階段。從6月12日起至6月20日,企業開展自查自找,消除事故隱患;6月1日到10月31日,市縣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實行登記造冊,并匯總分析,督促企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負責人員、落實所需資金等。7月到11月,省安監局開展聯合執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繼續組織生產和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鋼鐵企業予以調查處理,并在媒體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