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實施意見安置鋼鐵煤炭行業職工

職工安置是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徽省政府近日出臺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通過鼓勵企業挖潛消化一批、落實崗位補貼穩定一批、實施內部退養分流一批、組織崗位對接就業一批、落實扶持政策創業一批、提供援助服務托底一批,穩妥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維護好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兜牢民生底線。

《意見》提出,支持企業利用現有場地、設施和技術,通過轉型轉產、多種經營、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培訓轉崗、開展“雙創”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對企業為促進職工轉崗安置開展的職業培訓,可按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200-1300元/人的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兼并重組后的新企業更多吸納原企業職工。對政策性關閉的企業,從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中給予職工安置補貼。

支持企業通過與工會或職工依法協商,采取協商薪酬、靈活工時等,穩定現有崗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按規定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再就業有困難的,在職工自愿選擇、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部分由職工繼續繳納,達到退休年齡時正式辦理退休手續。

企業主體消亡的,可通過預留社會保險費和生活費、由所在市政府指定的機構代發生活費方式實行退養。對退養人員,免除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個人按規定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統籌地區可以在不超過當年征收失業保險費50%限額內,由失業保險基金根據退養人數適當增補穩崗補貼。根據企業退養人數,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社會保險補貼。

實施“就業新起點”計劃,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給予800元以內的求職補貼,免費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一對一”就業服務。對有培訓意愿的職工和失業人員,開展轉崗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重點開展訂單定向技能培訓,確保“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對就業困難人員,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助。

支持企業吸納就業,用人單位招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領未領失業保險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用人單位不超過每人5000元的就業補貼。對鋼鐵、煤炭企業較為集中的市及獨立工礦區,開展跨地區或跨行業就業崗位對接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通過公開招標、委托等方式,動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職工或失業人員轉移就業,根據組織就業的人數,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一次性獎勵,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

對有創業意愿的職工和失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指導、項目咨詢和跟蹤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或注冊企業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場地安排等政策扶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領創業補貼,標準為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上述新創辦企業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申領5000元創業成功補貼。

同時,全省將提供援助服務托底一批。實施就業援助,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服務,根據服務成效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與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是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5項社會保險費用(不含勞動者自己繳納部分)。對從事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每人每月給予250元養老保險補貼、60元醫療保險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大齡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通過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給予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以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5項社會保險費用為標準(不含勞動者自己繳納部分)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按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50%的標準給予勞動者,按每人每月1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