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從湖北省經信委獲悉,《關于轉發鋼鐵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已于近日下發至湖北省各地,標志著2016年湖北鋼鐵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全面啟動。
通知要求全面摸底排查湖北省各地區鋼鐵煤炭行業落后生產設備數量及產能,并認真填寫《湖北省2016年鋼鐵、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目標任務(匯總)表》,報地方政府確認列入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加蓋地方政府公章于6月20日前行文上報。其中,鋼鐵行業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煤炭行業報送省能源局。
據悉,專項行動將持續至12月,分為摸底調查、組織實施、檢查驗收和檢查考核四個階段,主要是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規定,對鋼鐵行業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和電爐等落后生產設備立即關停并拆除;對煤炭行業按照《煤炭行業落后產能認定標準》規定的13類落后小煤礦依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