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鋼鐵15億元境外債券已潛在違約 或成國企首例

  拆分后的渤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渤海鋼鐵),因逾期未繳納境外債券票息“已構成潛在違約”,在隨后一個月的豁免期內,若仍不足額繳付相應款項,將成為中國首例國企境外債券違約。
渤海鋼鐵
  界面新聞記者從渤海鋼鐵境外債券交易機構人士處,獲得一封由債權托管人美國紐約銀行梅隆公司香港分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Hong Kong Branch)于5月25日向渤海鋼鐵及其債券持有人發出的公開信。信中稱,渤海鋼鐵一筆15億元離岸人民幣的境外債券,已逾期未繳納票息。

  該機構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渤海鋼鐵原本應該在今年5月16日前將下一期票息打到賬上,但至今仍未打款,已構成潛在違約。”上述機構人士稱,從逾期第二日起,渤海鋼鐵有一個月的豁免期,若在此期間足額繳付相應款項,不構成違約,反之視為正式違約。

  渤鋼集團在未拆分前,先后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6月在香港發行兩筆境外債券,分別為15億元離岸人民幣(匯率與在岸人民幣相當)和1億美元(約合6.58億元人民幣),均為三年期,年利率分別為6.4%和5.5%。渤鋼集團于今年4月底一拆為五后,這兩筆境外債務落在了渤海鋼鐵賬上。

  根據“點心債”(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計價債券)相關規定,債權人賬戶上必須始終保有一期票息金額。由于一年付息兩次,上述15億離岸人民幣債務中,一期票息為4800萬元離岸人民幣。這意味著,渤海鋼鐵需要在6月16日前足額繳付4800萬元離岸人民幣票息,才能避免違約。

  界面新聞記者致電渤海鋼鐵宣傳部人士求證上述事項及渤海鋼鐵的應對計劃,對方表示對此事“不清楚”。目前暫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獲得渤海鋼鐵置評。

  該筆債券的發行書中明確規定,若出現逾期未付息,經由25%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提議并獲得持有人會議通過后,即可要求債務人立即償還應付利息以及本金,而無需等到三年期滿。

  上述機構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上述面臨潛在違約的境外債務,主承銷商為星展銀行和海通證券(15.470, 0.05, 0.32%),債權人則包括數十家境外基金、銀行等機構投資者。由于債券已在二級市場不斷倒手交易,因此投資者的具體數量暫未可知。

  渤海鋼鐵為天津市國資委直管企業,不少投資者看重政府背書,普遍認為渤海鋼鐵境外債券違約風險不大。如今,“已有不少投資者表達了本息可能無法受償的擔憂,但尚未成立債委會,(這些境外債券持有人)也不在國內現有的債委會名單中,訴求無法傳遞。直接找渤海鋼鐵溝通,對方卻未予回應。”上述機構人士稱,境外投資者對于天津市政府在拆分渤鋼集團前未向其知會任何信息,表示“不理解”和“憤怒”。其擔心渤海鋼鐵與原四家子公司分開后,失去了主營業務,而政府既無意也無力兜底,渤海鋼鐵能否按期償付債務,不確定性很大。

  迄今為止,就渤海鋼鐵和原旗下四家子公司天津鋼管集團、天津鋼鐵集團、天津天鐵冶金集團和天津冶金集團共同背負的1920億元金融債務,天津市國資委尚未拿出最終的化解方案。

  上述機構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稱,渤鋼集團拆分后,債委會也相應地分成了五個,而正在討論的諸多方案中,“債轉股”的爭議最大。

  “目前基本可以明確的是,政府不會代償,但會找銀行繼續給企業貸款,并做適度展期。”該人士透露,目前天津市政府對境內外債務本金“究竟是只償還一部分,還是全部不償還,尚未有定論”,利息部分則將通過涉債企業已獲得的銀行授信來支付。

  “如果渤海鋼鐵這筆境外債券最終違約,對政府信用也不會有太大影響。”西部證券(24.840, 0.29, 1.18%)債券投資經理張超對界面新聞記者分析稱,從金額上看,中央和地方國企債券違約已占總量的一半以上。眼下中國政府主張打破“剛性兌付”,“國企信仰”已告破產。隨著國企債務違約案例增多,市場正在逐步適應這一“新常態”,心理防線亦逐步建立,而在評估國企新發行的債券時,也將同其他企業債券一樣,充分考慮到各方面的風險敞口。

  上述機構人士亦透露到,正值渤海鋼鐵境外債券面臨違約風險之際,天津市國資委旗下包括天津地鐵在內的其他國企,依然成功發行境外債券。“這說明政府信用并未受到明顯影響。投資者更加擔心,政府更沒有動力為渤海鋼鐵的境外債券兜底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