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近日表示,生態環境部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把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擺在突出位置,會同有關部門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生態環境部近日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提問稱,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多起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問題,針對弄虛作假現象是否有加大進一步懲治力度?
柏仇勇表示,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是評價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成效、實施生態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生態環境部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堅決貫徹《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要求,把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擺在突出位置,會同有關部門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一是以嚴格的質控手段保障數據真實準確。體制機制改革順利完成。完成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建立“誰考核,誰監測”運行機制。質量管理體系更加健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建立從布點采樣到報告編制全程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監管能力不斷提高。建立并有效運行國家—區域—機構三級質量控制體系和6個區域生態環境監測質量控制中心。
二是以規范的科學方法支撐監測工作。標準規范體系日趨完善。累計發布監測標準1200余項,形成領域覆蓋到位、體系協調統一、質量把關嚴格的監測標準體系。量值溯源體系逐步健全。成立生態環境監測計量中心,建立全國生態環境監管專用計量測試技術委員會。高新技術成果廣泛應用。研制生態環境監測技術裝備,持續推動衛星遙感數據應用。
三是以嚴厲的懲戒措施打擊監測弄虛作假行為。法律法規持續完善。《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環境監測弄虛作假適用污染環境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加大。實施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運維機構、排污單位開展監督檢查。懲治弄虛作假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西安、臨汾環境空氣監測數據造假,浙江樂清水質監測數據造假等案件,對涉案監測機構人員分別判處1年8個月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柏仇勇指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表明,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真實性大幅提升,公眾主觀感受和客觀環境數據基本一致。但是,當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特別是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數據質量還不盡如人意,成為監測質量管理中的突出短板。
“前不久發生的唐山鋼鐵企業環境違法案件,核心是三句話,一是違法生產,二是違法排污,三是弄虛作假。弄虛作假方面,是生產設施記錄的弄虛作假,監控系統的弄虛作假和監測數據的弄虛作假,全過程的弄虛作假。”柏仇勇說。
他表示,下一步,將深化鞏固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保真成效,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加快提高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
一是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
二是壓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法律有關“排污單位應當對自行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的要求。
三是強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直接責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四是堅持多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施策。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打好嚴懲弄虛作假的“組合拳”,加快實現“不敢假”。
日前,生態環境部、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集中開展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監測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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