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前徐州關停所有獨立煉鐵企業

近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加快全省化工鋼鐵煤電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通知,對鋼鐵、焦化行業壓減產能控制總量和調整布局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和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鋼鐵、焦化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作內容:

一是全力壓減粗鋼產能,深化節能環保。粗鋼產能總量控制在1.15億噸以內,完成“十三五”期間該省1750萬噸去產能任務;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鋼鐵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總量分別下降30%、50%、50%。

二是加快構建沿江沿海協調發展新格局。根據國家關于鋼鐵行業轉型升級要求,結合該省功能區發展定位,通過兼并重組、產能置換等市場化辦法,統籌謀劃、穩步實施鋼鐵行業布局戰略性調整。所有搬遷轉移、產能并購或置換等鋼鐵冶煉項目,原則上只允許在沿海地區規劃實施,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沿海精品鋼基地。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兩個鋼鐵產業集聚區,沿江鋼鐵產業集聚區重點是結構調整、做精做優,沿海鋼鐵產業集聚區重點是提高質量、做大做強,帶動形成若干個精品型特鋼企業。

三是環太湖、沿江、沿運河等區域的落后冶煉產能退出或搬遷。其中,距太湖直線距離10公里以內的所有冶煉產能,20公里以內的6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50噸及以下轉(電)爐必須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或搬遷;40公里以內的5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45噸及以下轉(電)爐必須在2020年底前按照國家要求進行升級改造。

四是徐州市于2018年底前關停所有獨立煉鐵企業,鋼鐵企業減少到10家以下。2020年前,徐州市冶煉產能要比2017年下降30%以上,整合形成1~2家裝備水平高、長短流程結合、能耗排放低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

五是嚴格控制鋼鐵行業相關煉焦產能。切實強化煉焦行業的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沿江地區和環太湖地區獨立焦化企業全部關停,其他地區獨立煉焦企業于2020年前全部退出。2020年底前,除沿海地區外鋼焦聯合企業實現全部外購焦(50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高爐煉鋼企業可保留與之配套的2座7米以上焦爐)。徐州市要在2020年底前對現有11家煉焦企業實施關停、搬遷、改造、提升,整合成2~3家綜合性焦化企業,壓減50%的煉焦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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